第二十五条: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公积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金死,如果没有继承人,亡提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需要什么步骤
1.?取办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申请
2.?受理
3.?审核
4.?审批
5.?办结
二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理需封存公积金提取决定,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什步
死亡人员有继承人,淄博骤公积若需帮助可#咨询华律网房产纠纷律师#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死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材料
1.?亡提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
2.?I类借记卡
3.?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
4.?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
5.?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
四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取办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理需住房公积金代办法律问题,那么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需要什么步骤呢?什步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。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。淄博骤那么公积金就由继承人继承,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?根据24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和24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修订)
第二十四条?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公积金的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,增加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